处置危险废物的一种陆地处置设施,它由若干个处置单元和构筑物组成,主要包括接收与贮存设施、分析与鉴别系统、预处理设施、填埋处置设施(其中包括: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和导排系统)、封场覆盖系统、渗滤液和废水处理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应急设施及其他公用工程和配套设施。本标准所指的填埋场均指危险废物填埋场。
3.3 相容性 compatibility
某种危险废物同其他危险废物或填埋场中其他物质接触时不产生气体、热量、有害物质,不会燃烧或爆炸,不发生其他可能对填埋场产生不利影响的反应和变化。
3.4 柔性填埋场 flexible landfill
采用双人工复合衬层作为防渗层的填埋处置设施。
3.5 刚性填埋场 concrete landfill
采用钢筋混凝土作为防渗阻隔结构的填埋处置设施。其构成见附录 A 图 A.1。
3.6 天然基础层 nature foundation layer
位于防渗衬层下部,由未经扰动的土壤构成的基础层。
3.7 防渗衬层 landfill liner
设置于危险废物填埋场底部及边坡的由粘土衬层和人工合成材料衬层组成的防止渗滤液进入地下水的阻隔层。
3.8 双人工复合衬层 double artificial composite liner
由两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与粘土衬层组成的防渗衬层。其构成见附录 A 图 A.2。
3.9 渗漏检测层 leak detection layer
位于双人工复合衬层之间,收集、排出并检测液体通过主防渗层的渗漏液体。
3.10 可接受渗漏速率 acceptable leakage rate
渗漏检测层中检测出的可接受的最大渗漏速率,具体计算方式见附录 B。
3.11 水溶性盐 water-soluble salt
固体废物中氯化物、硫酸盐、碳酸盐以及其他可溶性物质。
3.12 防渗层完整性检测 liner leakage detection
采用电法以及其他方法对人工合成材料衬层(如高密度聚乙烯膜)是否发生破损及其破损位置进行检测。防渗层完整性检测包括填埋场施工验收检测以及运行期和封场后的检测。
3.13 填埋场稳定性 landfill stability
填埋场建设、运行、封场期间地基、填埋堆体及封场覆盖系统的有关不均匀沉降、滑坡、塌陷等现象的力学性能。
3.14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 public wastewater treatment system
通过纳污管道等方式收集废水,为两家及以上排污单位提供废水处理服务并且排水能够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区域(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聚集地等)废水处理厂等,其废水处理程度应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
3.15 直接排放 direct discharge
GB 18598—2019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3.16 间接排放 indirect discharge
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3.17 现有危险废物填埋场 existing hazardous waste landfill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危险废物填埋场。
3.18 新建危险废物填埋场 new-built hazardous waste landfill
本标准实施之日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危险废物填埋场。
3.19 设计寿命期 designed expect lifetime
进行填埋场设计时,在充分考虑填埋场施工、运行维护等情况下确定的丧失填埋场具有的阻隔废物与环境介质联系功能的预期时间。实现阻隔功能需要通过填埋场的合理选址、规范建设及安全运行等有效措施完成。
4填埋场场址选择要求
4.1 填埋场选址应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定规划要求。
4.2 填埋场场址的位置及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
在对危险废物填埋场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考虑危险废物填埋场渗滤液可能产生的风险、填埋场结构及防渗层长期安全性及其由此造成的渗漏风险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结合该地区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填埋场设计寿命期,重点评价其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长期影响,确定其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
4.3 填埋场场址不应选在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4.4 填埋场场址不得选在以下区域:破坏性地震及活动构造区,海啸及涌浪影响区;湿地;地应力高度集中,地面抬升或沉降速率快的地区;石灰熔洞发育带;废弃矿区、塌陷区;崩
塌、岩堆、滑坡区;山洪、泥石流影响地区;活动沙丘区;尚未稳定的冲积扇、冲沟地区及其他可能危及填埋场安全的区域。
4.5 填埋场选址的标高应位于重现期不小于 100 年一遇的洪水位之上,并在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淹没和保护区之外。
4.6 填埋场场址地质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刚性填埋场除外:
a)场区的区域稳定性和岩土体稳定性良好,渗透性低,没有泉水出露;
b)填埋场防渗结构底部应与地下水有记录以来的最高水位保持 3 m 以上的距离。
4.7 填埋场场址不应选在高压缩性淤泥、泥炭及软土区域,刚性填埋场选址除外。GB 18598—2019
4.8 填埋场场址天然基础层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 1.0×10-5 cm/s,且其厚度不应小于 2 m,刚性填埋场除外。
4.9 填埋场场址不能满足 4.6 条、4.7 条及 4.8 条的要求时,必须按照刚性填埋场要求建设。
5设计、施工与质量保证
5.1 填埋场应包括以下设施:接收与贮存设施、分析与鉴别系统、预处理设施、填埋处置设施(其中包括: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和导排系统、填埋气体控制设施)、环境监测系统(其
中包括人工合成材料衬层渗漏检测、地下水监测、稳定性监测和大气与地表水等的环境检测)、封场覆盖系统(填埋封场阶段)、应急设施及其他公用工程和配套设施。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设置渗滤液和废水处理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
5.2 填埋场应建设封闭性的围墙或栅栏等隔离设施,专人管理的大门,安全防护和监控设施,并且在入口处标识填埋场的主要建设内容和环境管理制度。
5.3 填埋场处置不相容的废物应设置不同的填埋区,分区设计要有利于以后可能的废物回取操作。
5.4 柔性填埋场应设置渗滤液收集和导排系统,包括渗滤液导排层、导排管道和集水井。渗滤液导排层的坡度不宜小于 2%。渗滤液导排系统的导排效果要保证人工衬层之上的渗滤液
深度不大于 30 cm,并应满足下列条件:
a)渗滤液导排层采用石料时应采用卵石,初始渗透系数应不小于 0.1 cm/s,碳酸钙含量应不大于 5%;
b)渗滤液导排层与填埋废物之间应设置反滤层,防止导排层淤堵;
c)渗滤液导排管出口应设置端头井等反冲洗装置,定期冲洗管道,维持管道通畅;
d)渗滤液收集与导排设施应分区设置。
5.5 柔性填埋场应采用双人工复合衬层作为防渗层。双人工复合衬层中的人工合成材料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膜时应满足 CJ/T 234 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并且厚度不小于 2.0 mm。双人工
复合衬层中的粘土衬层应满足下列条件:
a)主衬层应具有厚度不小于 0.3 m,且其被压实、人工改性等措施后的饱和渗透系数小于 1.0×10-7 cm/s 的粘土衬层;
b)次衬层应具有厚度不小于 0.5 m,且其被压实、人工改性等措施后的饱和渗透系数小于 1.0×10-7 cm/s 的粘土衬层。
5.6 粘土衬层施工过程应充分考虑压实度与含水率对其饱和渗透系数的影响,并满足下列条GB 18598—2019件:
a)每平方米粘土层高度差不得大于 2 cm;
b)粘土的细粒含量(粒径小于 0.075 mm)应大于 20%,塑性指数应大于 10%,不应含有粒径大于 5 mm 的尖锐颗粒物;
c)粘土衬层的施工不应对渗滤液收集和导排系统、人工合成材料衬层、渗漏检测层造成破坏。
5.7 柔性填埋场应设置两层人工复合衬层之间的渗漏检测层,它包括双人工复合衬层之间的导排介质、集排水管道和集水井,并应分区设置。检测层渗透系数应大于 0.1 cm/s。
5.8 刚性填埋场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a)刚性填埋场钢筋混凝土的设计应符合 GB 50010 的相关规定,防水等级应符合 GB0108 一级防水标准;
b)钢筋混凝土与废物接触的面上应覆有防渗、防腐材料;
c)钢筋混凝土抗压强度不低于 25 N/mm2,厚度不小于 35 cm;
d)应设计成若干独立对称的填埋单元,每个填埋单元面积不得超过 50 m2 且容积不得超过 250 m3;
e)填埋结构应设置雨棚,杜绝雨水进入;
f)在人工目视条件下能观察到填埋单元的破损和渗漏情况,并能及时进行修补。
5.9 填埋场应合理设置集排气系统。
5.10 高密度聚乙烯防渗膜在铺设过程中要对膜下介质进行目视检测,确保平整性,确保没有遗留尖锐物质与材料。对高密度聚乙烯防渗膜进行目视检测,确保没有质量瑕疵。高密度聚乙烯防渗膜焊接过程中,应满足 CJJ 113 相关技术要求。在填埋区施工完毕后,需要对高密度聚乙烯防渗膜进行完整性检测。
5.11 填埋场施工方案中应包括施工质量保证和施工质量控制内容,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同时可作为填埋场建设环境监理的主要内容。
5.12 填埋场施工完毕后应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报告、全套竣工图,所有材料的现场和试验室检测报告,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膜作为人工合成材料衬层的填埋场还应提交防渗层完整性检测报告。
5.13 填埋场应制定到达设计寿命期后的填埋废物的处置方案,并依据 7.10 条的评估结果确定是否启动处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