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数字仓单应用】专栏文章,来自中物联区块链分会 “链上学院”的一期高口碑讲座。六六云链科技首席顾问左杨农从政策逻辑、法律逻辑、商业逻辑、技术逻辑、金融逻辑5个层面,深度回答了“数字供应链与场景金融的协同机制思考”。
《民法典》对动产交付进行了归纳,涉及到《民法典》的物权编中的第224条至第228条。法律规定“交付”这个物流上的动作是动产物权发生效力的前提。动产物权在谁的名下对进行供应链金融操作的主体非常重要。一旦动产物权指向明晰,货与权在数字空间深度绑定之后,在数字化的空间里进行的所有针对货物和物权的操作就很容易了。
2.《电子签名法》,《民法典》512条
《民法典》中关于电子合同有效性的问题,《民法典》的第512条的第二段。“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在任何一个秒级的时间截面,将“人、货、场(Location)、钱”四要素抽象放入一个多维空间去考察时,我们可以动用的数学模型就会有很多很多,在数字化的产业场景中真正做到了“无场景,不金融”。
平台不仅知道货物的来源与去处,也知道伴随货物的一系列商业交割过程,一旦在平台上运营的企业有金融需求时,不论是其自身还是贯穿到上下游的企业,都可以通过数字化平台提供真实的数字物流痕迹,使得金融参与方得到它们系统风控需要的数字化场景信息,这种场景信息的维度可以刻画到动作级别,时间可以细化到秒级。不仅可以做到回溯,也可以做到实时。
在这样的数字化场景中考虑金融风险控制的维度,已超越了现行金融现场风控的所有想象空间。
现在传统的金融机构的相关制度、流程与风控要点中几乎没有任何区别生产场景形态的分类指导意见,特别是场景工艺细节的指导意见和规则,使得在执行中全面引用财务指标的判断,特别是现金流的判断,最后都成为了“三张表”的忠实信徒。
想用传统金融理论和思维逻辑,一成不变的理解产业数字化环境中的数字金融业务会带来无尽的烦恼。场景金融的风控重点可能会因为一个传感器的安装、一个摄像头的角度而发生重大的变化,这些场景下的风控逻辑需要的已经不仅仅是财务专家的判断了,需要的是专业的工程师和现场管理者的判断。
反观数字供应链是“线”的逻辑,是伴随着物流全过程的秒级采样,在操作工位上最小动作级颗粒度的数字留痕与场景再现。当这些场景实时数据被区块链文件所记载和司法存证以后,时间戳连续,动作细节连续,并且环境要素不能再造时,已经没有人可以造假。
任何声称拥有货物或者货权的第三人要在诉讼中取得这样以GB为单位的数字化司法证据已经没有可能了。在数字供应链的空间里不存在在仓储环节中被重复抵质押货物或者货权的可能。
这里的数字资产已经不是现实空间对资产的简单定义了,数字资产包括了由于数字化运营而生产的一系列动态与静态的经营动作与状态的数字留痕与轨迹。其中的现金流表现,一直都必须依附着某一段的经营运行而存在。
我们以甲醇这个大宗商品为例来说明,如果我们把甲醇这种液体大宗商品作为金融服务的一个“标的物”,以“强认货”的逻辑走下去。那么,沿着这个工艺路径延续下去来挖掘其他产品的金融服务机会是非常容易的。一旦原料和产品都被赋予金融属性以后,这样的获客能力是现在的银行无法想象的。
我们总结出:以“物”和“权”的存在为金融风控要点的依据时,应该尊从的原则是:物权清晰,货物可控,质量可验,价格透明,处质通畅。